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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认证

2022-07-06 16:38:22    责任编辑:深圳市伊俐信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0

   喷水灭火设备产品认证的基本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初始工厂检查


  1、文件审查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按照消防产品工厂检查行业标准的规定开展文件审查。重点为:


  (1)认证委托人提供的工厂信息及产品信息;


  (2)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情况;


  (3)工厂组织机构及职能分配的基本情况;


  (4)认证产品的特点及生产工艺流程;


  (5)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


  (6)获证产品证书信息,相关标志使用信息(必要时);


  (7)工厂及获证产品变更情况(必要时)等。


  文件审查通过的,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按照规则的规定开展后续工作。文件审查不通过的,认证委托人应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并再次提交。文件审查超过60天,仍不能满足认证要求的,视为文件审查不通过。


  2、工厂现场检查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根据认证方案要求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开展工厂现场检查。应积极采用远程工厂检查、“云平台”检查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厂现场检查。


  2.1基本原则


  生产企业应建立实施并有效保持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的体系,保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标志等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认证产品及相关能力、条件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生产者、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销售去向等内容。并按认证合同约定,将流向信息上传至“消防产品流向信息上传系统”,自觉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对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


  根据需要,工厂现场检查可与型式试验同步进行。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的基本要求见附件6。


  2.2检查范围检查应覆盖委托认证产品所有单元的生产场所。必要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可对生产企业以外与认证产品实现过程相关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


  2.3检查组及检查内容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委派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产品认证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XF1035)、《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XF1061)及本中心的有关作业指导文件、相关要求等,对生产者/生产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2.4检查结果


  工厂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结果为通过。


  工厂现场检查存在一般不合格项时,允许整改,本中心采取适当方式确认整改有效后,结果为通过。


  工厂现场检查存在严重不合格项时,结果为不通过。


  3、获证后监督


  获证后监督是指本中心对获证产品及生产企业实施的监督,本中心按照获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具体情况、获证产品接受国家、行业、地方监督部门质量抽查的情况以及有关社会反映情况等,制定相关获证后监督的具体要求,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


  获证后监督方式包括: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或口岸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根据实施获证后监督时的具体情况,监督可采取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实施。


  获证后监督基本要求详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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