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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供配电系统知识点汇总

2024-01-25 10:53:06    责任编辑:深圳市伊俐信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0

  一、消防用电及负荷等级


  1.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


消防供配电系统知识点汇总


  2.不同负荷等级供电要求


消防供配电系统知识点汇总


  二、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1.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方式


  (1)除按照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外,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或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防火卷帘、电动排烟窗、消防潜污泵、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的供电,应在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内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2)消防末端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和各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内;各防火分区内的防排烟风机、消防排水泵、防火卷帘等可分别由配电小间内的双电源切换箱放射式、树干式供电。


  (3)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等的两个供电回路,应由变电所或总配电室放射式供电。


  (4)消防水泵、防烟风机和排烟风机不得采用变频调整器控制。


  2.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


  (1)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


  (2)当一级消防应急电源由低压发电机组提供时,应设自动启动装置,并应在30s内供电。当采用高压发电机组时,应在60s内供电。


  (3)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分支线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4)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末端配电箱应安装于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或电气竖井内。


  2)由末端配电箱配出引至相应设备或其控制箱,宜采用放射式供电。


  (5)除防火卷帘的控制箱外,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和控制箱应安装在机房或配电小间内与火灾现场隔离。


  3.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


  (1)除有特殊规定外,相同电压等级的双电源回路可在同一专用电缆桥架内敷设,当采用槽盒布线时,应采用金属隔板分隔。


  (2)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3)线路暗敷时,应采用穿金属导管或B1级阻燃刚性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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